房產拚節稅 4招打通關
報稅季來到,利用房產節稅有妙招。房仲業者指出,房產買賣交易雙方無論賺賠,都能有條件扣抵稅額達到節稅的目的,像是「財產交易損失」項目扣抵當年度或往後3年的「財產交易所得」,此外也可善用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」。租屋族、包租公則各有報稅小秘方,能夠讓稅少繳一點。
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,對「賣方」來說,應善用「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」,如果是賠售,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,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,可於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,但賣方必須提出售屋實際價格減去當初取得該屋之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財產交易所得,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(如前次及本次買賣契約書等)。
針對「二年內買、賣自用住宅的換屋客」,可利用「重購自用住宅」退稅法。去年換屋的人,除了土地增值稅享有重購退稅,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所得,有機會可以依稅額扣抵或退還,但要符合相關條件。
相關條件包括:1.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,皆須符合「自用住宅」;2.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價格;3.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(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);4.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須為同一人。
江龍名指出,租屋客也有節稅之道,稅法規定一年有12萬元的房租扣除額,且稅法為防止房東逃漏稅,規定納稅人戶籍就算不在租屋處,只需附上租屋契約、切結書、租金繳款證明,即可申報。
至於樂當房東的包租公、包租婆,即使讓房客申報租金收入,也未必會當繳稅大頭。可依財政部公告的標準,直接扣除租賃收入43%的必要費用,以全年實收租金乘以57%做為應申報金額。或將因租賃而發生的合理、必要損耗與費用(如房屋折舊、修繕支出等)逐項提出證明,作為列舉扣除之用,消費者可試算何種方式申報較划算。
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則提醒,去年有買賣預售屋的人也要注意,若在99年度曾處分預售屋者,在100年5月份要記得申報,如果沒有申報,將來被國稅局查核時,除補稅外,還會處以罰鍰。
許祺昌指出,買賣預售屋與成屋不同點,在於預售屋完工前交易,是一種房地產權利交易,依法歸類為財產交易所得,非不動產應按出售價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,計入當年度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。